培養一位歌唱者,對于他的聲音訓練,要從哪些方面系統進行?達到什么樣的目的?這是一個有時被忘卻,但又帶有根本性的重要問題。
著名女高音阿爾達認為:作為一位歌唱教師,不僅要訓練歌唱者的聲音,還必須教導歌唱者在未來的歲月,如何去保護自己的聲音。李維斯的意見是:肌肉的機能必須協調與強化,使得在整個聲區之內,能夠承受聲音的持續沖力,和保證發聲器官能夠自動地反映歌唱者的意圖。海伍德提出,歌唱的指導,必須落實在三項基礎之上,它們是:發展歌唱的技巧、培養歌唱的風格、豐富歌曲解釋的技法。伍德爾則主張,歌唱教師首要的職責是保護年輕人的聲音的自然之美,不要受到損害。另外的一些意見還有:
1、通過聽音訓練,養成一種良好的聲音觀念。(布朗恩)
2、對于發聲養成一種十分自覺的、舒適的生理反應。(赫爾)
3、養成具有藝術地表現一首歌曲的完美技巧。(布朗恩)
4、發展音樂的思維。(姆爾塞爾)
5、發展對發聲器官的自動控制。(瓦爾通)
6、建設歌唱的曲目,并不斷地豐富更新。(亨內)
7、通過語言發現自然的嗓音。通過氣息控制學習保持它的自然位置。(斯特拉·羅曼)
照富爾瑞在《古老意大利的歌唱秘訣》一文中指出:簡單明了是一切聲樂教學的關鍵。早期的大師們所發展出來的“發聲器官運用自如,良好的聽覺和出色的 藝術處理”的原則,開辟了聲樂事業上的成功之路了。
奧斯汀·布爾認為:聲音訓練的主要目標是在學習者的思想上,樹立正確的認識或美好的聲音觀念,并通過練習使得歌喉能在適當的條件下,可以確切地表達出歌曲的思想感情。
帕瑞相信:所有聲樂教師的工作目標,大致包括兩個方面。一、在心理方面。對于歌唱者精神上的鍛煉、音樂方面的教養、藝術上的想象力。二、在技巧方面。包括生理上的鍛煉和發聲器官的調節。
瓦勒爾把聲音建設過程和目標概括為三個步驟:“把聲音放開、把聲音加強、把聲音美化”。這三者相互影響,相輔相成。
斯坦勒強調對于發展歌唱者音樂的和藝術的才能的重要性。有些時候,歌唱者雖然聲音條件不好,但他們的樂感、表現力和藝術才能非常出色,同樣也能獲得成功。當然,聲音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視的。上述的歌唱者如果能具備更好地聲音條件,那么,他們的成就便會更大些。
哈伯特·卡薩瑞認為:一種好的歌唱教學方法,就是在整個聲區之內,能夠把聲音發展得音色良好而均勻一致。維護好聲音技能的健康正常,在歌曲的表現上個性發展鮮明。
威爾科克列舉了在聲樂教學上的一些目標,它們是:正確的姿勢、深的呼吸、舌與腭的柔韌、母音的純正、表情的生動。
紐約歌唱教師協會在文件上指出:聲音的訓練在于發展聲音的音質、聲區、力度、靈活性、柔韌性,使它們互助協調,并對歌唱者的諸因素具有控制能力(包括氣息、發聲、讀字、解釋等)。
重慶學唱歌
重慶學唱歌到圖蘭朵聲樂中心,圖蘭朵創辦至今,有著雄厚的師資力量,老師皆是各大音樂學院畢業,教學經驗豐富,小孩子專屬的童聲唱法教學,成人專屬的成人聲樂,結合圖蘭朵半專業化設施設備(KTV歌唱訓練系統、多媒體系統、話筒、音響、錄音棚等)為學員營造輕松愉悅的學習氛圍!